药用辅料/包材生产GMP质量管理2025年新规范要求
为贯彻相关法规,监督指导药用辅料、药包材生产企业规范生产,国家药监局组织NMPA制定了药用辅料附录、药包材附录,作为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(2010 年修订)》的配套文件予以发布,2026 年 1 月 1 日公告正式实施。
旨在:
1.填补监管空白:明确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的GMP要求,与原料药、制剂形成全链条质量管理体系。
2.与国际接轨:参考ICH、USP等国际标准,提升中国药品供应链的全球合规性。
3.强化风险管理:针对辅料和包材的关键质量属性(如功能性、安全性)提出更严格的控制措施。
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:
药用辅料、药包材生产企业要对照附录要求,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,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,严格变更管理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,加强药用辅料和药包材使用管理,包括供应商审核、质量审核、变更管理等。
药品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:
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宣贯,督促企业自查,对登记状态为 “A” 的生产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,根据需要开展质量抽检,强化风险处置,查处违法行为。
药用辅料附录的核心要求:
1.质量管理体系:
要求辅料生产企业建立符合GMP的质量管理体系,涵盖生产、检验、储存、运输全流程。
明确辅料的追溯性要求,包括批记录保存期限(至少药品有效期后1年)。
2.供应商管理:
药品制剂企业需对辅料供应商进行现场审计,高风险辅料(如注射级)需定期复审。
进口辅料需提供境外生产商的质量协议和符合中国法规的声明。
3.变更控制:
辅料生产工艺、质量标准等变更需提交变更备案,可能影响制剂质量的需启动关联审评。
4.特殊辅料要求:
对功能性辅料(如缓释材料、脂质体载体)增加功能性研究(如溶出度、稳定性验证)。
对生物来源辅料(如明胶、血清白蛋白)强化病毒安全性控制。
药包材附录的核心要求:
1.相容性与安全性:
强制要求药包材与药品的相容性研究,包括提取物、浸出物检测(参照USP <661>、ISO 10993系列标准)。
高风险制剂(如生物制品、吸入制剂)需提交毒理学评估报告。
2.生产环境控制:
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(如西林瓶、预灌封注射器)需在洁净车间生产,符合相应洁净级别(如C级或D级)。
新增对包材生产过程中微粒和微生物污染的在线监测要求。
3.可追溯性与回收材料:
药包材需标注唯一性标识(UDI),实现全生命周期追溯。
使用回收材料(如再生塑料)需提供安全性证明,禁止用于注射剂等高风险制剂。
4.儿童防护与智能包装:
对儿童用药包装强制要求符合儿童防护设计标准(如ISO 8317)。
鼓励采用智能包装(如温控标签、防篡改设计),但需验证其可靠性。
给药用辅料包材厂商的建议:
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
1.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:
对照附录要求,建立体系,配备相适应的机构与人员,建立管理文件、操作规程并做好记录。定期评估原材料生产企业,按登记平台信息组织生产,按质量标准检验产品,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放行。
2.严格变更管理:
建立变更管理体系,根据风险确定变更类别,开展研究,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,更新登记平台信息并及时告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。对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更,要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充分沟通,配合其开展审核、质量管理活动等。涉及委托检验的,要签订检验质量协议。
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进与完善:
在 2026 年 1 月 1 日公告正式实施前,及时改进设施设备,完善质量管理体系,确保符合附录的各项要求。
规范全文:https://www.doc88.com/p-9945404567107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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